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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面对这种明显故作姿态的赞誉,驱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继续保持着沉默。让-保罗面对朱利安的轻度嘲讽也只是小声地哼了一声。

    “那么,我们就着手解读散落于事件各处的启示录式的象征群吧。凶手在尸体周边布置各式的破烂,到底是有何目的?这些行为对凶手来说,到底有何种意义,能为凶手带来何种得益?为何他需要让人们混淆隐藏意义与表面意义,也就是混淆暗号与象征呢?简单来说,他的目的,是嫁祸于七个世纪前已经死绝的清洁派狂信者吗?不,这个假设实在太荒诞无稽了。没必要花费如此大的力气,去捏造一个谁也不会承认其存在的假凶手。只要在杀人现场随手丢个偷来的笔记、打火机之类,条子们自然会欣喜若狂地扑向其所有者。不是这样的。凶手为了隐藏某种东西,某种要是放置不管,就会使人一目了然地得知凶手的动机、犯罪手法,简单来说就是暴露凶手真身的东西而布置了那些破烂。如果使用逻辑思考,这是唯一能得出的妥当结论。因此,侦探所需做的事,就是正面突破这一道因其最脆弱而得到凶手誓死守卫的防线,除此以外别无他想。发现混杂在启示录式的象征群之中,对凶手来说足以致命的某样东西,这才是正确推理的起点和全部。

    “这里,我们来将凶手蓄意带进案件中的象征群,按照其性质分成两类吧。第一,是石球、弓箭,以及红、黑两匹马。第二,是恐吓信、剑、秤,还有白、灰色的两匹马。石球和弓箭被用作了凶器,红马和黑马,是凶手冒着危险,不辞劳苦地带到现场杀掉的。这些东西并非是为了象征什么而被凶手从外部带入的,而是杀人事件现场本身的内蕴。相反,剑与秤并没有被用作凶器,单纯地放置在尸体的一旁,引人遐想。最初的白马和最后的灰马,只是简单地在马厩内被杀死的。要是同样想大费周章的话,白马得在中庭杀,至少也得在埃斯克拉芒庄的背后杀掉,那匹被涂上灰色油漆的小马,也该和黑马一样在悬崖下被发现。这些对凶手来说,就是没有真实必要性,只是从外界带入事件中的要素,最初那封恐吓信将第一和第二类的要素归纳到清洁派、启示录等架空理念的范畴内,企图将两者混淆,从这点意义来说,性质虽不同,还是应归到第二类中去。

    “这里,在被杀死的马之中,我们先考虑费了一番周章在马厩外面杀死的红、黑两匹马。考虑到其他的马只是在马厩里被杀,应该认为凶手有着不能随意杀死这两匹马的理由,必须积极地将马带到杀人现场杀死。我们先考虑两匹马中的第一匹,就是在卡尔卡松城堡塔下被杀死的罗什福尔的红马。傍晚,在化装游行结束后的人潮中,凶手要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偷马。明明可以先把马杀了1,却直到行凶的深夜为止,将马藏在城堡背侧,如此大费周章都非得要将红马在那个地点、那个时间杀死不可。我理所当然地推断,这匹红马的存在是解开诺迪埃谋杀案里密室之谜的关键。为了布置一个密室,为什么凶手需要用到一匹马。我们要将死在塔下的红马身上被赋予的一切关于启示录的意义剥除,不要再将罗什福尔的马当成某种带暗示性的象征,单纯就将它当成一匹马来考虑。除去食用和当宠物把玩这两点,马的生物属性赋予它的‘速度’和‘力量’,无疑就是漫长的历史中马对人最大的利用价值。对,利用了马才能达到的‘速度’或者‘力量’,这两者之一对密室的构成是不可或缺的。

    “那么,凶手所必需的,是速度呢,还是力量呢?在这个场合一定是力量。要是凶手想利用马缩短在一定距离内的移动时间,或者增加在一定时间内的移动距离的话,那就是说,凶手想伪造所谓的不在场证明。然而在诺迪埃谋杀案的当晚,关系者中无一人拥有不在场证明。要是他们之中哪怕有一人确立了不在场证明,那么我们还有必要从速度的观点怀疑,是不是利用了马这一生物道具使得其不在场证明成立,而现实中这种怀疑已经缺乏必要性了。这么一来,凶手所需要的必然就是马的力量了。

    “马的肌力的确比人要强大得多,但空有这份力量是派不上任何用场的。要将马可以发挥的力量转化成人所期望的形式,需要将这

    1原文为“藏起”,疑为原文出错。

    两者联结起来的某种“机关’。就好比想要得到将小麦碾成粉的力,就需要马拉的臼这一机关。可是,在诺迪埃谋杀案中,凶手是为了达成什么目的而寻求了哪种力量,并为此设置了哪种机关呢,这只需要看看残留在现场的证据便一目了然。排除凶手使用了彻底迥异的机关,并将其从现场完全移除了的可能性的话,凶手所使用的,就是利用马的最单纯、最原始的机关———根绳子。为了移动某个物体,或者为固定物体于一点以防止其不必要的移动,利用马来达到这一目的,最低限度有一根绳子就够了。从绳子这一简单的机关,我们可以推断凶手寻求的是哪种力和功效。综合各种条件考虑,凶手必定是为了用马牵拉人力所不能及的某种重物而准备了绳子。马到底拉了什么,只要对比绳索残余的两端便清楚明白。绳子的一端被固定在铁格子上。凶手总不至于想用马的力量拉破铁格子,考虑到绳另一端的位置,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绳的另一端固定在让·诺迪埃的尸体上。绳子在铁格子处被切断,露出一段新的切口,往斜上方伸到天井的梁上,以此为支点垂直往下伸出,末端结成绳圈套在诺迪埃的吊死尸体上。毫无疑问,凶手希望用马移动的,不是别的,就是让·诺迪埃。

    “这里,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的假设,为了利用马的牵引来杀死诺迪埃,对凶手来说最简单的方法是这样的。长绳子的一端系在马上,将马放置在塔下、夹道前的空地上。绳子通过斜上方的塔的铁格子窗口,挂到天井的梁上,方向改为垂直往下,前端系成圆环,套在站在地上的诺迪埃颈上。凶手只要驱马奔跑,诺迪埃立即就被挂到梁上,他自身的体重令其脖子被勒紧,诺迪埃的吊死尸体便完成了。当然,没有人说这就是事实。请将上述情景当成为解开密室杀人的真相而进行的思考实验的原型。

    “好了,让我们对照遗留在现场的事实,对这个设想的原型做出修正。绳的一端没有系在室外的马身上,而是被切断、固定在铁格子上。凶手大概是事前计算过让马牵拉多长的距离就足够了。他让马拉着绳跑了必要的一段距离后,将绳的一端固定在地上,使其承受得起一个人的体重,最好连马也一起拴在原地。塔的窗外有一棵树,可以善加利用。他只需驱着马绕着树走两三回,让绳子缠绕在树干上就行。”

    我不意间回想起,在诺迪埃被杀时驱留下的那句意味深长的话语。他提醒过我,植在夹道的一棵柏树的树干上,有某种摩擦造成的伤痕。朱利安流畅地继续说着。

    “就这样,一条绳子斜斜地从塔的窗边跨过空中,延伸到树干上,这么一副构图便完成了。接下来凶手从塔的外侧,用某种方法攀登到了塔的窗边。这里需要补述一下,恐怕凶手事前已经进入塔内,在窗的铁格子的一角不起眼地挂了另一条绳垂到地面。绳子有两头都可以垂到塔外的地面那么长。凶手同时捏着这两条绳爬到铁格子的外面。吊着诺迪埃的那条绳上,有个可以穿登山扣的小环,根据他算好的长度,这个环应该刚好能伸到铁格子的外侧。凶手用他准备好的登山扣将绳子和窗格子连在一起,在一个适当的位置将绳剪断。之后凶手回到地面,开始回收那条供他攀爬的绳子,他只拉这条绳子的一端即可,就这样,挂在铁格子上的所有的绳子都回收到了凶手的手中。当然,这番描述里包含了我的想象,可是绳子的一端有个小环的事实,以及绳子是通过这个环和一个登山扣系在铁格子上的这么一个奇怪的固定法,应该能成为我的假说的佐证。”

    “这种程度的东西谁都想得到,用不着扯那么长的大道理。可是绳的另一端怎么办。诺迪埃该不会心甘情愿地把脖子伸到绳圈里头了吧。”让-保罗皮笑肉不笑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