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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在一起(一)
    陆戎坐在肯德基前面的花坛边上,陈美花正在舔一只甜筒,他们两来了有些时候,奶奶不肯进去,一定要先吃了冰激凌才行,陆戎没办法,只能先买来哄她。

    陈美花年纪大了,冷饮甜食陆戎平时都比较控制,她舔的速度很慢,舔到一半的时候,安锦城正好出现在了门口。

    “怎么不进去?”他拉开门,没什么表情地看着祖孙俩。

    陆戎说:“美美还没吃完。”

    陈美花并不在意别人的心情如何,是不是在等自己,她旁若无人地舔着甜筒,两条腿一晃一晃。

    安锦城走了过来,他半蹲下身,如花似玉的脸对着奶奶,说:“美美进去吃好不好?”

    陈美花很坚持:“不要。”

    安锦城皱了皱眉。

    陆戎刚想说“不用管她”,裤兜里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林暮语气自然地问他:“你人呢?”

    陆戎:“就在楼下,美美不愿意进来。”

    林暮:“你等等。”

    他挂了电话,没一分钟便跑下了楼。

    林暮似乎并不介意陈美花为了一个冰激凌甜筒而不肯进去的理由,他伸出手,挡着奶奶头顶的日光,低声问道:“晒不晒呀?”

    陈美花的确有些热,她今天穿了件丝绸质地的连衣裙,白发盘成了个髻,最后看了眼手里的甜筒,恹恹道:“美美要吹空调。”

    林暮笑起来:“肯德基里有空调,美美要进来吗?”

    陈美花这回没再拒绝,乖乖答应了一声“要。”

    安锦城大概是觉得林暮哄老人的手法很神奇,上楼梯的时候也学着林暮的语气哄了一次,可惜陈美花不太给他面子,始终爱理不理的。

    陆戎跟在后面,与林暮并排走在一块儿,他过了很久才说话:“好像总是要麻烦你。”

    林暮故意不高兴道:“上次都说了,这不叫麻烦。”

    加上安锦城、陆戎和陈美花,这次才算是真正到齐了,孙海又把出去玩的提议给说了一遍,像是怕陆戎不答应似的,再三发誓这么多人一定能把美美照顾好。

    陆戎仍旧是举棋不定,甚至瞻前顾后的。

    林暮为了让他安心,拍胸脯道:“你有我呢。”

    陆戎有些好笑:“你不照顾林朝了?”

    林暮愣了愣,他下意识去看姐姐,林朝不知他们在聊什么,看过来的表情是一个“问号。”

    一旁的安锦城突然道:“我能照顾林朝。”

    林暮没多想,他就跟抓着救星似的,毫无愧疚感地直接卖了自己的亲姐:“我姐不差人献殷勤,我帮你照顾美美。”

    陆戎似乎想笑,他低头掩了下眉目,终于没再说出什么拒绝人的话来。

    因着带了老人的缘故,太远的地方自然是去不了的,于是周边排除了一遍,孙海拍板订了莫干山。

    “四大避暑圣地之一,要山有山,要水有水,怎么样?”

    林暮看了下地图:“火车到不了……包车去?”

    孙海的笑容非常谄媚,他朝安锦城抛了个媚眼,相当不客气地道:“安少爷,你家司机借一借?”

    他们一行总共11个人,加上行李最好安排12座位以上的车,这类中型客运大巴要整个包下来价格肯定不便宜。

    安锦城家里有钱的程度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他们家甚至有投资线上旅游平台,反正都一块儿要去,用孙海的话说,自家人关键时刻绝不能瞎客气!

    车子的问题解决了,住宿11个人凑个轰趴别墅倒也没什么不合适的,林暮起初还有点担心陆戎的零花钱够不够,结果对方的真实身份居然是个“包租公”。

    “我们家的情况还有补贴。”陆戎并不瞒着林暮,“包括我的学杂费。”

    林暮有些酸:“看来是没机会养你了。”

    陆戎忍俊不禁,他解释道:“我节省惯了,怕以后有个万一。”

    父母就是意外死的,陈美花的病也仿佛在这“万一”的概率里,陆戎向来不相信“运气”这种东西,他从未幸运过,除了在遇到林暮这件事情上。

    暑假第一个月才放了一半不到,十几天没见,林暮其实非常想他,要说煲电话粥,发消息这类情侣间做惯了的事儿放他们身上反倒不太容易,只因为陆戎要更多地照顾美美。

    阿尔茨海默症患者是二十四小时离不开人的,经常陆戎这边还在和林暮打电话,那边陈美花就突然发病了,哭喊打闹只能算普通日常,万一哪天没看住,人都可能不见了。

    林暮总不能天天去陆戎那边报道,更何况他去了还不一定能帮上忙,陆戎总要分心顾忌他。

    林暮想他正学着怎么去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发现喜欢不只是甜的或者酸的,咸的或者涩的。

    他甚至有些尝不清那感情里更多的喜欢。

    压抑,忍耐,寂寞,克制原来是没有味道的,他们寡淡无声,静默伫立,但又巨大得充盈着深刻而真实的欢喜。

    陆戎低头在于身旁的陈美花说话,林暮便一直看着他,目光很安静。

    大概是讨论带多少东西,陈美花说了什么,陆戎才抬起脑袋,看向了林暮。

    陈美花跟着转过脸,她天真如孩童,问道:“暮暮有没有想我?”

    怎么可能不想?

    林暮于是点了点头:“想的,美美呢?”

    陈美花咧开嘴笑,说我和小鹿都很想你。

    她叫孙子“小鹿”,大概是又不记得人了。

    林暮和陆戎并不会刻意纠正陈美花的记忆问题,她偶尔记得起来,偶尔却忘得一干二净,那都是常态,习惯就好。

    说完话,陈美花就又像没事人似的,乐呵呵关注起了别的来。

    她握住林暮的手,陆戎看见了,也把手伸了过来。

    三只手有些别捏地牵在了一起。

    “间接拉手。”陆戎突然低声道。

    林暮恍然想起他们第一次约会在人才公园也是类似这般手拉手的,这词还是他发明的,没想到陆戎现在会拿来用。

    陈美花许是觉得这样拉手还挺有趣,她翻过掌心来,将三人手围在一起,嘴里嚷嚷着“开花啦”,三人的掌心便成了“花瓣”,小拇指互相勾着。

    “开花啦!开花啦!”她嚷了好几遍,生怕林暮和陆戎没听见似的。

    林暮低头,他看着掌心里的“花”,胸肋下的心脏几乎快要跃动而出,差点烫着了小拇指的指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