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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真假千金(70)
    所以再后来,安父来学校闹事的时候,半点好处没捞着,反而更给孟秋吸了一波同情分,大家都挺可怜她遇上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亲爸。

    也是安父又在学校闹了好几回,但是回回都讨不着好,他这才不得不罢休。

    安父倒是想让孟秋给他钱花,可孟秋也说了,等他老了以后,她会按照法律规定给赡养费,至于现在嘛,想都别想。

    等安父想起安暖这个女儿来时,安暖都出狱两年多了,安父是想找人都没处找。

    后来安父钱也花完了,在孟秋这里又拿不到钱,他还是不得不去外头找工作了。

    只是安父以前都是做老板的,只需要把事情吩咐下去,下面的人自然会办,现在他得听别人的吩咐,那心里可不就不得劲了,所以每回工作他去几天就坚持不住了。

    高不成低不就的,安父找工作也是老大难的事情。

    最后也不知安父是怎么想的,找了一个地下停车场保安的工作,这下子倒是不用跟人打交道了。

    不过当安父得知孟秋选择当老师后,霎时整个人都要气死了。

    在安父看来,当老师能有多大的出息?还不如去那些二世祖的公司当个高层,以后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上位了,或者就自己出来单干了。

    于是消停了很久的安父又找上孟秋了。

    安父这回子还是有备而来的,他在地下停车场当保安的时候,还遇上了个儿子是傻子、重金求好基因女人代孕的富豪,所以他又打上了孟秋的主意。

    要说孟秋的基因好不好,这简直是不用想的事情,曾经的高考状元,如今在学校被称之为学神,要是这都不算好,那就没有再好的了。

    富豪听了安父的话,也觉得孟秋基因好啊,所以富豪就说了,只要孟秋生出儿子,一次性给三百万。

    对于曾经的安父而言,三百万不算什么,随便买辆车都不止这个价。可对于如今的他而言,三百万够他生活好几年的了,这让他不得不心动。

    不过安父也知道,孟秋是不可能乖乖听话当代孕妈妈的,所以他不得不使用些小手段。

    然而在听到安父说请自己吃饭的时候,孟秋就知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安父若是找上门,那准没好事。

    有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改,因为他也不觉得自己有错,安父就是属于这一类。

    然后在小冰的监视下,孟秋也很快就得知了安父打得主意。

    对此,孟秋也是冷了眼。

    也多亏了有小冰在,孟秋拿到了安父和富豪讨价还价的对话录音,还有安父买迷药的证据,甚至包括了安父给自己下药的视频。

    安父最后的结局是以拐卖罪进了监狱,判了整整八年的刑。

    五班那群人得知这个消息后,一个个的骂着安父活该。

    而早些年就跟孟秋告白,被判出局的崔应笙也是松了口气的同时,脸色冷凝难看得很。虽然他早就被孟秋拒绝了,可实际上只要孟秋身边一直没有其他人,他就总觉得自己还有希望,他其实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

    有的人如骄阳似火,如山花烂漫,只看一眼就在心里留下了印记,从此他人再也无法闯入心门了。

    孟秋之于崔应笙,就是如此。

    始于好奇,偏偏心动,可惜无果。

    倒是孟秋的大学同学知道这事后,对孟秋的评论褒贬不一。

    有人说她太过于冷漠无情了,那可是她的亲生父亲。

    也有人说她真可怜,遇上这么个父亲,能趁机摆脱掉是最好的。

    不过孟秋也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就是了。

    只是孟秋也没想到,她回了贵族学校教书才几个月,消失已久的安母又找上了门来。

    其实当初,孟秋是知道安母是跟着安母的初恋情人跑了的,只是安母的初恋情人和安母自然是年龄相仿,也早就已经有了家室,所以安母其实是当了别人的小三了。

    如今灰溜溜的跑回来,那想也知道是事情败露了,而那个男人显然没有护住安母。

    想想也能明白,初恋情人嘛,得不到的永远是最难忘的。可等得到了呢?那朱砂痣自然就成了蚊子血,白月光也变成了白米粒。

    果然,等听了安母好一通诉苦谩骂后,孟秋的猜测都没错。

    安母是被人家正牌老婆带着几个闺蜜一起,把她和初恋情人捉奸在床的。结果初恋情人见着老婆了,想也没想的就说是安母勾引的他。

    最后安母被几个女人联合起来打惨了,还把她光溜溜的给扔出了房门,而那个说最爱她、说老婆只是娶来家里做摆设的男人,却是头也没回的跟着他老婆走了。

    也亏得那人的老婆把她丢出去后,走之前还给她扔了件衣服,不然安母更是丢脸。

    原本安母是想回去找安父的,也是经历了初恋情人这么个人后,她突然又想起来安父的好来了。

    然后安母一回来,就知道安父被孟秋给送进了监狱里了。

    于是,这下子安母就赖上孟秋了,先是让孟秋给她买房子住,又说让孟秋给她钱,后来说着说着就更离谱了,还让孟秋去把她初恋情人的公司给收购了,把初恋情人的原配给打一顿之类的。

    孟秋哪能依着安母的话来?

    当初安母对她是什么态度,孟秋至今仍旧是记忆犹新呢。

    所以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花国的法律规定,当老人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时候,子女应该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一般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来自百度]

    安母如今还真没到这个年纪,所以孟秋哪怕是不给她赡养费,那安母也拿孟秋没办法。

    只是孟秋到底是没太绝情,她给安母租了个套一的房子,付了一年的房租,还给安母找了个超市收银的工作。

    安母自然是不乐意的了,她当惯了贵夫人富太太,哪里能看得上这种一个月苦苦干下来,拢共才拿三千多块钱的工作?

    只是孟秋也说的十分明了,这个工作她找好了,安母干不干,干的怎么样,她都不管了。

    到了该给赡养费的年纪,孟秋自然是会给费用,至于其他的,安母就别想了。

    要是安母不信邪的话,尽可以试试。

    而且孟秋还意有所指的吓了吓安母,说安父因为动了歪心思进了监狱,她想安母应该不会有什么坏心思吧?

    别说,这话还真把安母给唬住了。

    反正打那以后,安母就再也没敢找孟秋了,估计是怕孟秋把她也给弄进监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