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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他不敢(17)
    20分钟后。

    吴端对刚进办公室的闫思弦道:“孕妇醒了,走吧,聊聊。”

    “孕妇?”闫思弦愣了一下,“汪成阳的情人?”

    “嗯,据汪成阳交代,杀妻的事儿是这女人教唆的,毒鼠强也是她准备的,她是共犯。

    汪成阳就是块扶不上墙的烂泥,事到临头还想拉个孕妇挡刀。”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谁让她没底线,找个有妇之夫,自食苦果罢了。”

    “也对,现在不是同情心泛滥的时候,得想办法验证她是否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两人到小会议室时,孕妇正在会议室门口向外张望。

    看到吴端,目光迅速滑向他手里提的包子。

    包子是貂芳带来的,吴端怕她饿着,赶紧把包子递给她,又帮她将吸管戳进装豆浆的塑封杯子里。

    “慢点吃,真不好意思。你现在不方便,应该我们去你家里询问的。”

    孕妇边吃边担忧道:“他怎么样了?”

    吴端没回答她,而是问道:“汪成阳要是犯了重罪,要坐牢,甚至可能结果更坏,你怎么办?”

    女人冷哼一声,“孩子肯定不能留。”

    吴端看着她的大肚子,不免揪心,八个月了,这时候不要,闹不好大人也有生命危险。

    “昨天我审完他,他让我给你带句话,他希望你看在你们俩的感情,把孩子生下来。”

    “感情?”女人冷笑一声,“生下来他有钱养?还是送到牢里,他有时间带?想得美!”

    女人又往嘴里塞了个包子,“我算是受够了!刚怀上的时候我就不想要,他有老婆有孩子,我们怎么可能走到一起?根本不现实。

    他就哄我,让我把孩子留下,还说他一定离婚。

    那段时间他对我不错,什么都听我的,可就是不跟家里提离婚的事儿。

    直到四五个月吧,他托关系带我去做b超,看到是男孩,才跟家里提离婚。

    我那时候就心寒了,万一我怀的是个女孩呢?他还不得一脚把我踹了?

    可那会儿孩子已经大了,动手术有危险,我就忍了,只要他能把婚离了,好好跟我过日子,我还图什么?

    谁知道他家那个蔫了吧唧的黄脸婆心眼那么多,死活不离,非逼得我们孩子都快生了,着急了,才提条件,让汪成阳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开什么玩笑?他净身出户了拿什么养我?

    我当初不就是看他开大车有点钱,净身出户了谁还跟他?我疯了吧?”

    女人倒也算坦诚。

    “说说杀人的事儿吧,谁的主意?”吴端问道。

    “他!”

    “这么干脆?”

    “本来就是,我没杀人,不信你们随便查!”

    “那毒鼠强是哪儿来的?”

    “毒鼠强?……呵,我知道了,他跟你们说的?他说毒鼠强是我弄来的?……哈,我就知道他得往我身上推!疯狗!他就是条疯狗……还指望我给他养孩子?呸!做他姥姥个梦!我给他生个屁!……”女人一会儿笑,一会儿骂,吃完了三笼包子,又呲溜一下喝完了豆浆。

    吴端怕她不够,赶紧又让李八月拿了一盒豆奶,“你慢点喝,别噎着。”

    等豆奶也喝完了,她摸着圆滚滚的肚子道:“我是问房东要过一点毒鼠强,可那是毒老鼠用的,我们租的房子有老鼠,房东能证明……好吧,我承认,我可能说过几次让他去杀人的话,毒鼠强拿来那天我也说了,我说我马上就去把那个黄脸婆毒死。”

    “和他告诉我们的情况差不多。”吴端道。

    “我这个人嘴就这样,急了就喊打喊杀的,你们可以找我一块玩的人问,他们都知道。可真让我杀人,我不敢,”女人有些笨拙地起身,“我得走了,我要去医院,孩子一天我都不想留了。”

    吴端拦住她,“你还是考虑一下吧,我虽然不太了解,但也知道你都八个月了,肯定有风险。”

    “有风险也得冒,我已经想清楚了,让我还没结婚就带个拖油瓶,还不如直接让我去死。”

    吴端见拦不住,也不敢拦,只好对女人道:“还是让协警开车送你回家吧,你就是去医院,也不急在这一天,昨晚肯定没休息好吧?先回家休息。”

    女人想了想,点头,“好吧。”

    待孕妇走了,吴端道:“补个案宗,收个尾,我会派人一直盯着这女人,直到检察院接管。”

    “你不继续查她?”

    “不查了,案发当时孕妇在租住的房子里,不在现场,毒不是她下的,至于那些两口子吵架时的喊打喊杀,只能是一笔糊涂账,反正汪成阳杀人是板上钉钉,其余的让法院去和稀泥吧。”

    吴端将小笼包塑料袋和空豆浆杯扔进垃圾桶,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着实没想到这孕妇这么能吃,连他那份早点都一并吃了。

    他问闫思弦道:“那习乐乐往肉里下毒的事儿你又是怎么想到的?”

    “怎么……想到?”闫思弦斟酌了一下,“就那么想到的。”

    吴端:“……”

    “破案是个不断验证猜想的过程,你们这些老派刑警恨不得捧在手里的证据,对我来说不过是验证猜想的工具,先得大胆地想,再去验证,想错了是另一回事儿。

    当然了,这种联想能力需要经过专业训练,才能在看到碎片线索时,瞬间找出那个可能性最大的推论。还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来关注别人不注意的细节。”

    “呃……挺抽象……”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第一,习乐乐有过见义勇为事迹;

    第二,习敬国是习乐乐的发小,纵然一个进城打工,一个在农村种地,也还是会经常一起喝酒;

    第三,案发后习敬国请假回家了,躲起来了——竟然是以喝酒喝坏了胃这种理由。

    从这三处细节,你能想到什么?

    ——算了别浪费时间了,我直接告诉你吧。

    习乐乐开朗豁达,他性格外向,有朋友,遇事也喜欢跟朋友商量。

    无疑习敬国正是他的朋友——两人打小认识,而且距离并没冲淡他们的关系。

    所以习敬国不是喝酒喝坏了胃,而是被吓得藏起来了!什么事儿吓到他了?是习乐乐告诉他的事儿!习乐乐告诉他,他们准备用来偷鸡的毒肉被姐姐和外甥女误食,出人命了!

    有的人看见星星便是星星,有的人看见一颗星星便能窥到整个宇宙。”

    “还挺玄乎,”吴端的肚子叫了一声,像是在跟主人一起抗议,“可说到底,你这能力还是可以通过专业训练掌握的吧?”

    “理论上来说,是的。”

    “理论上?”

    “反正我是靠的天分。”

    吴端:果然,果然啊!闫·熊孩子·思弦回来了!

    两人正说话,吴端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他接起来,匆匆应答几声,挂了电话,一边往外走一边道:“东郊废工厂发现女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