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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八章 你的女儿不完整?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浅语发现,血盆大口吐出的气息停顿了下来。网()

    不禁睁开双眼一看,只见叶萧已经抓住了咬向她的那只狼的后腿,继而就见到叶萧重重的一甩,大狼直接被叶萧甩到了远处的黑暗之中。

    浅语呼了一口气。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却见叶萧拿出了左轮****,对着浑身雪白的狼王,扣动了扳机。

    “砰!”枪声响彻云霄。

    狼王身体微微一颤之后,保持原地不动。

    “嘿,不愧是狼王。”叶萧冷哼了一声,再一次扣动了扳机,这一次,狼王的身体弯了下去。

    两枪,叶萧分别打中了狼王的后腿。

    在草原上熟悉过草原狼的叶萧知道,攻击狼王,不能把狼王打死。如果打死了狼王,其他的狼会彻底疯狂,那个时候,就算他和浅语有三头六臂,也定然脏身狼腹。

    但是,如果打伤了,那就不同了,只要狼王退了,那么其他的狼自然而然会随着狼王而退。狼是群居动物,狼王的地位最高。

    不得不说,叶萧的视力很变态,黑暗中,大雪天,能够打中狼王的腿。打中第一条腿的时候,狼王只是身体颤了颤,便无动于衷,看模样是要和叶萧他们继续耗下去。于是,叶萧在一次扣动了扳机,打中狼王剩下的那条后退。

    两条腿都中枪,完全支撑不了身体,所以狼王的身子“坐了”下去。

    “走啊,尼玛中了两枪还不走?”叶萧心里暗骂道。

    终于,狼王的身体动了起来,看了叶萧一眼之后,一瘸一点的离开了土坡。狼王离开,其他的狼也就不再留恋,最终,两人杀了三只不甘心的狼,剩下的狼,都跟随着狼王离开了此地。

    “你怎么知道那是狼王?还有,你怎么知道打伤了狼王,狼王就会离开?”浅语发现越来越看不懂叶萧这个混蛋,第一次见面开始,这个混蛋皮子混混气息十足,后来随着慢慢的接触深入,发现这厮其实蛮有内涵的,之后,就是前两天来西藏的路上,这混蛋对一路上遇到的经幡,寺庙都讲得头头是道,而且会一口流利的藏语,现在甚至懂得狼群,知道如何对付狼群,浅语对叶萧越来越好奇了。

    “因为我比较渊博。”叶萧还是那副雷打不动的欠揍表情。

    “……”

    “累死我了。”叶萧伸了伸手臂。

    “你杀了好多狼,当然累啦。”浅语不禁说道。

    “其实杀狼不怎么累,反倒是被你给搞累了。”叶萧笑着说道。

    浅语一开始愣了一下,可是很快明白叶萧话里的意思,羞怒至极,不禁狠狠的掐了叶萧胳膊一把。

    自己中了花花虫之毒之后,真的有那般疯狂吗?浅语脸上火辣辣的,在做那种事的时候疯狂,在男人眼里,是淫?娃荡?妇?

    “拿好电筒,继续找风雪蜈蚣。”浅语又瞪了叶萧一眼,没好气的道。

    “嘿嘿,好。”叶萧一笑,打开手电筒。

    这个时候,他们也才注意到地面上,已经铺满了狼的尸首,电筒光四面照了照,死了狼的数目足足三十多。

    “阿弥陀佛。”叶萧道:“狼啊狼,是你们想吃我的,千万别怪我心狠手辣啊。自然界就是如此残酷,你们好好投胎去吧。”

    “……”

    浅语彻底无语。

    “咦。”叶萧在距离洞口不远处的时候,突然停住了脚步。“小语,你来看这是什么?”

    “小语?”这是浅语第一次听叶萧如此称呼自己,想到了这种亲昵的称呼,浅语俏脸一红,黑暗中白了已经蹲在地上的叶萧一眼,心里并不对叶萧的称呼有所抵触。

    “什么?”浅语走近。

    “我们好像找到了,风雪蜈蚣。”叶萧将电筒照在一只狼的身上,狼的脑袋显然被三棱军刺刺穿过,血肉模糊,不过此时,狼的脑袋上,却有一道三公分长,细细长长,浑身雪白的东西,脚很多,似蜈蚣,又不怎么像。正是浅南辰拿给他们看的风雪蜈蚣,叶萧一开始也没注意,以为是雪花,但是后来见到它在蠕动,这才注意到。

    “小语,我有一点事情没弄明白,风雪蜈蚣你爸爸不是已经抓到了么?为什么我们还要来抓?”叶萧好奇道。

    听到叶萧这混蛋自然而然叫出来的小语,浅语感觉很开心,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总之感觉她很喜欢叶萧这么称呼她。

    “第一,我们出来不仅找的是风雪蜈蚣,还要找风雪蜈蚣的洞穴的蚂蚁,它们靠风雪蜈蚣的排泄物为食,分泌的蚁酸解毒必不可少。第二,我爸爸抓到的那条风雪蜈蚣是雄的,而我们找的是雌的。”浅语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是怎么分出雌雄的?你爸爸抓的风雪蜈蚣我也没见多着什么长处啊。”叶萧挠了挠头道。

    和叶萧在一起久了,浅语哪里不明白叶萧这混蛋话里的意思,这混蛋,没说一句话,总是会把人引到那方面去,她也不明白这厮脑袋里装的到底是什么。

    白了叶萧一眼,浅语懒得和叶萧解释,认真看了贴在狼身上的风雪蜈蚣,惊喜道:“这是雌的,正是我们要找的。”

    “还是看不出来,也没见它多了两个优点一个漏洞。”叶萧表示分不清。

    “……”

    “我知道了,肯定是狼血把风雪蜈蚣引出来的。”浅语突然眼睛一亮,道:“毒术精要说风雪蜈蚣喜欢血。”

    “也就是说,风雪蜈蚣的巢穴就在这附近?”叶萧不傻,从浅语话里听出了她的意思。

    “没错。”浅语喜笑颜开。拿出瓶子,想把这条风雪蜈蚣给引进瓶子里,不过风雪蜈蚣吸狼血正吸得爽,脚多死死的抓住狼身,剧毒东西,又不敢轻易用手去碰,所以,光是引这风雪蜈蚣进入瓶子,废了不少功夫。

    之后,浅语的判断果然没错,在距离洞口五六米的位置处,两人刮开白雪,有绿色的植被,正是风雪蜈蚣的巢穴。

    和毒术精要讲述的完全一样,这里确实居住着蚂蚁,而且是紫色的蚂蚁,个头比一般的蚂蚁要大上一点。

    “收进瓶子里。”浅语扔给叶萧一个瓶子,道。

    收蚂蚁入瓶的任务就交给了叶萧,收拾蚂蚁可比收拾毒性极大的风雪蜈蚣要简单一点,不一会,叶萧就收进了半瓶蚂蚁。

    “小语,我们还需要找什么?”叶萧问道。

    浅语摇了摇头,道:“不用了,有了雌的风雪蜈蚣,加上父亲手里雄性的风雪蜈蚣,还有这些蚂蚁,如果我的方法没错,可以替陶叔解毒,但我也只有一半的把握。”说着,眼神有几分伤感。

    “尽力就行,说句你不爱听的,如果你不用这种办法,陶叔只能等死。死马当活马医吧,这样我们至少有机会不是?”叶萧安慰道。

    准备好了,离开之前,浅语看了洞穴一眼。

    浅语已经二十三岁了,她之前并没有谈过恋爱,这么大,平时对性也期待好奇,不期待不好奇,除非她是不正常的女人。不过,幻想过无数次自己第一个男人会是什么模样,会在多么温馨的一个房间里进行,最终却没想到,此次西藏之行,却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叶萧,而且还是在冰天雪地的山洞里,而且还是在自己神志不清的情况下……

    人生真荒谬,浅语又回头看了一眼葬送她第一次的地方,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来这个地方了。

    两人沿路返回,有了已经在新一代训练过无数次野外生存的叶萧,两人并没有迷路,凌晨五点半的时候,他们终于到达了查嘎寺。

    查嘎寺四周静悄悄的,浅南辰和南起一夜没睡。

    此时浅南辰见到女儿回来,终于松了一口气,两人身上溅了不少狼血。

    “遇到了狼群,叶萧杀退之后,我们顺利的找到了风雪蜈蚣。”浅语说道。其中中了花花虫,两人躲在山洞里一场男女大战,浅语自然没有说。

    “杀退了狼群?”南起倒吸了一口凉气,杀退狼群,这是什么概念?不过看两人身上的血迹,也暗想到两人必然经历了一场大战。

    浅南辰古井不波,浅语赶紧去厢房里准备替好替陶叔解毒需要的物品。

    浅南辰递了一支烟给叶萧,叶萧也不客气,点燃吸了一口。这时候,浅南辰开口,那深邃的眸子还是看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

    “谢谢你,将小语完整的带了回来。”一句谢谢,从浅南辰嘴里说了出来。

    听到完整两个字,叶萧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嘴里叼着的烟叶差点下滑,不过这时浅南辰正看着门外,并没有注意到叶萧这一反应。

    叶萧心里暗想道:“完整?浅语那妞的初夜已经被自己给要了……这算不算完整?”

    深吸了两口,叶萧想了想,和浅南辰说了一下他们在灌木丛里听到的那一阵对话。

    本想着浅南辰听到敌人有援手会惊讶,却没想到浅南辰依旧一副古井不波的模样,只是淡淡的回答道:“该来的,总会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