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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血染的风采
    第177章血染的风采

    “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得犯罪活动的决定, 将由公安机关,武警总队来部署实施, 也请广大市民们尊纪守法, 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在经济领域触犯国家法律。”收音机里正在播报着,郭晶晶走了过去, 啪一声就把收音机给关掉了:“老张, 你听这干啥,怪渗人的?”

    她的丈夫张晋, 老家在安徽, 是因为参军才来到这边的。

    这人在部队上的时候, 就是个特别会钻营的, 不但经常越级到北京汇报工作, 而且还特别会搂财。这光荣大院的房子, 还是他前妻,一个地级女军官的呢。

    最近物业经常赶他们搬出去,张晋就很恼火, 为着能买个好院子, 最近正在赶着郭晶晶疯狂敛财。

    “明天我准备倒一批电线, 你出面去给咱们收钱, 三万块, 足够咱们在光荣大院隔壁买上一层楼,好好装修一下, 住的更舒服。”张晋说。

    郭晶晶还不像苏向晚, 冒着生命危险从苏联背回来三千块手表就收了手, 现在拿那些手表慢慢转寰着给自己弄钱。

    尽量不干违法的勾当。

    她做的都是大生意,比如说这一趟卖电线, 就是有些小混混们把各大厂区的电线给剪了,倒卖给张晋和郭晶晶俩夫妻,然后他俩再转手卖给那些准备开发房产的人,从中捞一笔。

    “别让我老干这种事儿啊,万一给抓成经济犯怎么办?多给我介绍点儿你们政府内部的干部们,我有好多姑娘全都没事干,就等着你们系统内部的人扶贫呢。”郭晶晶说。

    “你懂什么啊,政府打击啥咱就干啥,那样准发财,金石最近就要来,到时候傍着他咱们更能赚大钱,赶紧去卖电线吧。”张晋乐悠悠的呷了一口茶说。

    他心里想:把我赶出这大院子又能怎么样,我比这大院子里任何一个有头脸的人都有钱,到时候羡慕死你们。

    当然,他也不是全无苦恼,他最羡慕的还是他的老战友金石。

    人家原来在部队上也是军人,转业之后成了北方矿业公司的老总。

    前些年也就算了,现在的矿业公司,可以倒卖稀有矿石,可以坐地起价勒索诸大钢厂,毕竟钢厂要炼钢,原材料全得依赖于矿业公司,所以他这小打小闹算什么呀,人金石眼看就要成为一脚跺下去,整个秦州都得抖三抖的秦州王啦。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郭晶晶同志,我们严重怀疑你跟一桩凶杀案有关,请跟我们走一趟。”刘在野直接在郭晶晶家门,就把打扮的光鲜靓丽的郭晶晶给堵了。

    “怎么可能,我自己有公司,我可是张晋的家属,我怎么可能犯罪。”郭晶晶尖叫着说。

    刘在野啪的一把,就把张月经带票拍到郭晶晶的额头上了:“这玩艺儿在市面上绝迹八百年了,那你说说,死者的身上为啥会有这东西?东西上怎么会有你的大名。”

    “这我怎么知道,我家都没这东西了。说不定是有人故意栽赃我呢?”郭晶晶尖叫着说。

    刘在野派了俩公安进门,不一会儿,直接从郭晶晶家搜出一大堆的月经带和月经票来。

    “还说不是你,我就告诉你,月经票这玩艺儿在市面上早就绝迹了。”刘在野趾高气昂:“把这家伙给我带走。”

    大院里的老太太出巡,全在指指点点。

    看热闹的,看笑话的,说活该的。

    要说郭晶晶干过的坏事儿,那可多了去了。

    搞拆迁队,其实就是黑社会团伙,剪国家的电线,侵害国家资源,发黑心财,当老鸨,带着一帮姑娘们做暗娼,也是国家严令禁止的,但她读的书多,坏事全让打手干,自己手上可干干净净的。

    咋知道莫名其妙的一张月经票,就要把她给送监狱里去了?

    光荣大院里,还是头一回有公安上门,直接戴着拷子抓人的,所有家属全在院子里围观着呢。

    给公安拉着,踉踉跄跄从老宋家的院门前过,郭晶晶在混乱中回头,就见宋东海抱着双臂,跟那个最讨人嫌的胖咕咚站在一起,俩人皆是似笑非笑的样了。

    擦肩而过的时候,宋东海从裤兜里掏了一只手出来,捏成拳头,在左胸膛上轻轻的拍着,嘴里轻声的唱着:“也许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郭晶晶只听到两句:如果是这样,请不要悲伤,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

    那人是个作曲家,说自己要为自卫反击战的英雄们创作一首歌。

    郭晶晶当时只是觉得歌曲好听,正好碰到宋东海,宋东海虽然不认识她,但她认识宋东海啊,知道他是宋青山的儿子,长的一表人材,帅气无比。

    所以,本来是去闹事的,当时郭晶晶改了主意,替宋东海挡着人不说,还就把这首歌,唱给了宋东海听。

    这首歌唱的,是反击战时死在前线的那些士兵们,是唱他们捍卫的国家安宁。

    宋东海身为炮兵连的战士,在战场上死了那么多的兄弟,曾经枪林弹雨里,他有多少并肩的战友此刻还在欢笑,下一刻就被流弹击中。今天还约好了退伍后一起开个小吃店,一起做生意的,等明天回来,身上盖着国旗,就已天人两隔。

    在混乱的人群中,在被推搡着,扭打着,依旧嵬然不动的宋东海,是因为郭晶晶这样一首歌而热泪滚滚的。

    他是因为这样一首名字叫《血染的风采》的歌,才爱上她的。

    而现在,他轻轻敲着自己的胸膛,轻轻唱着她曾唱过的歌曲,眼中依然热泪滚滚。

    郭晶晶一直以来,觉得宋东海都是一个脑子再简单不过的率性小伙子而已,但此刻,她在他的眼中看到鄙夷,不屑,以及深深的厌憎。

    他厌憎她亵渎了他的战友情,亵渎了他的爱情,以及他最崇高的信仰,所以,他想尽千方百计,也要扒下她的伪装。

    目送着郭晶晶被抓走,她那年过半百的,胖的跟个肉球似的丈夫在忙着四处托关系,估计是想把她给弄出来。

    东海轻轻拍上谷东的肩膀:“这事儿打死都不能告诉爸妈,明白吗?”

    “不明白,咱们做了伪证,真正的犯罪分子要逍遥法外啦。”谷东简直沮丧坏了。但是长大了的哥哥可没时间跟他废话,军装一挎就走了。

    当然,谷东一沮丧就吃不下去饭,并且还需要关怀。

    但是最近妈妈只爱小北岗,对于他的关怀就很少了。

    “妈妈,你没发现我早上只喝了两碗粥吗?而且,绿菜真的不好吃。”谷东做完了作业,一直站在厨房外静静的望着妈妈忙碌的背影,等不到回应,于是说。

    苏向晚说:“明天要能减到一碗就更好啦,你现在已经没有小肚子,要能把小下巴也减下去,绝对是个小帅哥。”

    谷东揉着肚子说:“可我今天中午想吃肉,还想吃白米饭,要是米饭就着红烧肉,我能吃三碗,我想继续拥有小肚子。”

    在原书的描述中,谷东是个大眼睛,高个头,瘦削的又帅气的大小伙子。

    可现在,苏向晚已经快把他养成一条快乐的小胖猪了,当然,那杀气也远没有书中那么厉害。

    “最近市场放开了以后,猪肉价格一直在飞涨,问题是就算有钱咱也不好买啊,现在市场上肉可真难找。”苏向晚说。

    其实肉并不难买,但因为宋东海一回家就想去嫖娼,苏向晚最近没在桌子上摆过肉,就想让宋东海多吃点素,消消他的火气。

    谷东一脸的失望:“我外公不是给了你好多钱嘛,那要不用我外公的钱来买肉?”

    “那是你的钱没错,但我没有花儿子钱的习惯,你要想拿自己的钱买肉吃,那还是回你自己家吧。”苏向晚摘着芹菜说。

    谷东饿的肚子咕咕叫,一闻见芹菜的味儿都想吐,只看妈妈摘了那么一大盆,胃口全无,垂头丧气的就准备要走。

    不过这时候妈妈说话了:“不过,你要能告诉我你和东海之间有什么小秘密,我就给你做肉吃。”这是准备套他的话了。

    谷东当然不见兔子不撒鹰啊:“做啥肉吃?”

    “虽然没有猪肉,但是咱们只要往钢厂那边走,卖牛肉的可多了,一斤三块钱,买上两斤肉回来切成片儿,爆炒,等炒出汁儿了,把咱家那厚墩墩的圆粉、院子里那青青的辣椒往里面一和,到时候配上白米饭,那叫一个好吃。”苏向晚故意说的很慢:“这叫爆炒牛犊肉,这样的饭要不要吃?”

    谷东脱口而出:“要吃。”

    当然,宋东海还以为自己这弟弟能替他守口如瓶呢,哪能想到就一味爆炒牛犊肉,谷东就把他给卖的干干净净。

    从宋东海给他月经带的条子,再到他去办案现场的时候,把条子塞进受害者的衣服里,以及最后郭晶晶的被抓,小伙子全都一股脑儿的,卖给了苏向晚听。

    郭晶晶是个老鸨,暗娼们的头子,这事儿苏向晚一直都知道。

    但是,关于那俩女受害者的事情,苏向晚可是真没想过宋东海会这样处理。

    他这样处理,是在混淆公安人员的侦察过程,真正的杀人凶手很可能会继续逍遥法外啊,这孩子究竟怎么啦,小时候那么正义,那么懂事的孩子,怎么突然之间就变的有点不择手段了呢?

    “东海哥哥说让咱们放心,他绝对会让那几个凶手被枪毙。”谷东看妈妈是真生气了,赶忙说。

    苏向晚从冰箱里掏了块肉出来,在水槽子里一洗,就开始改刀切片儿了。

    “这不是牛肉吗妈妈?”

    “是啊,我不是答应了你要爆炒牛犊肉?”苏向晚有点大惊小怪的说。

    谷东再哦了一声,想了半天才说:“妈妈,你刚才好像骗我了呀。”明明有肉,非得说没肉,害他把东海哥哥都给卖了呢。

    当然,今天晚上最重要的主菜,就是葱爆牛犊肉,炒了半盆子,就着米饭,吃的谷东成功的,又养出了他圆鼓鼓的小肚皮,撩起衣服拍一下,北岗就要笑一一下,哥哥圆圆的小肚皮,那是真可爱。

    宋青山回来的晚,看起来还挺高兴的:“天啦,家里终于能吃上肉了。”

    默默无闻,几乎被忽视的小北岗,在爸爸不在的时候,家里几乎没人会提起他来。就连他那只是松松挂着的,象征着尊严的裤子,也被南溪趴掉,就让他在沙发上那么光着屁股的躺着呢。

    抱起小儿子来,宋青山嘴里不说,但是现在,这个老来得子的小崽子,已经成功取代宋东海那头犟驴,成了他的心头好。

    给儿子穿好了裤子,等苏向晚把牛犊肉回一遍锅,洗了手,他才来吃饭。

    当然,夫妻见面,照例得相互汇报一下工作。

    苏向晚得故意把南溪和谷东支开:“去,你俩出去给咱买冰棍儿去,要门口有卖西瓜的,再给咱挑一大西瓜。”

    冰棍儿谁不爱啊,南溪先抢到钱,转身就跑,谷东追了出去。

    不过,苏向晚还没把宋东海最近那邪门的一举一动给汇报出去了,宋青山端起碗来猛刨了一气牛肉片子,就说:“明儿你不出门吧,车我得用一下,到时候得用我这辆车,接一下我的老同学金石去。”

    “金石?是不是北方矿方矿业的那位总经理?”苏向晚说。

    宋青山皱起眉头来,想了半天,自认记忆力还可以啊,犹豫着说:“我不记得我跟你提过金石啊,而且他就任北矿,也只是这两天的事情,你怎么知道他的?”

    苏向晚撇了撇嘴,从宋青山怀里抱过小儿子说:“书里看的呗,据说他是整个北方所有稀有矿的垄断者,在秦州称霸王的人,厉害的不得了,怎么,那家伙居然是你同学?”

    宋青山不好打击苏向晚,但也断然说:“不可能,首先,金石原来是在旅顺军港当兵的,是个血统纯正的三代海军,再次,一起读了三年的军校,他就是嘴欠点儿,人品我是能保证的。想同学少年,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我很期待他的到来,到时候他是矿业公司的总经理,我是我们504的总参谋,我俩同学一起干,秦钢的产能一定能提上去。”

    “女人变坏就有钱,所以郭晶晶和陈小丽俩发达了。男人有钱就变坏,咱家东海且不说,你那个同学金石啊,在书中可是风云人物,跟咱们家谷东还有很大的渊源呢。”苏向晚说。

    “怎么个渊源?”

    苏向晚想尽办法的给宋青山形容着:“总之就是,金石是八九十年代,秦州的第一任黑帮老大,一脚踏下去,秦州都能抖三抖的那种,而谷东呢,睡过他的女人,那女人奶大腰细,三十多岁,风骚的不得了,一勾,咱谷东没魂儿了,就给睡了。”

    “苏小南死的不冤,她怎么能这么写我儿子。后来呢?”

    “后来,就连我都以为金石非杀了谷东不可,但事实上他并没有,反而转手就把那个女人送给谷东了。”苏向晚于是又说。

    所以,在书里,不是有一个姓金的黑老大吗,那人就叫金石。

    他和谷东之间,曾经爆发过新老两辈黑社会之间最大的血拼和火拼,但是并不是为了女人,而是为了权力,为了地位。

    谷东多聪明的孩子,那么冷静,那么客观,腥偷,老大的女人不要,但权力,威望,金钱,样样都想要。

    不过,饶是谷东那么聪明,脑子那么够用,在书里还是给金石玩的团团转。

    要说谷东只是个聪明孩子,那么宋青山一心想念的,曾经在旅顺军港的金石,那就是个极其狡猾的坏家伙,在黑社会中,属于教父级别的人物。

    宋青山越期待,苏向晚就越好奇,那个金石此番前来,打算把秦州霍霍成个什么样子呢。

    不过不得不提一句的是,曾经的刘在野,韩江,就连那个从头坏到脚的胡敏到了秦州,都得给苏向晚押着搞慈善。

    不论金石有多坏,有多老谋深算,苏向晚重视敌人,但心里也没有太大的压力,毕竟于她来说,不论你黑猫还是白猫,肚子里装着多少的坏水,她总归能赶着他们,在秦州搞慈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