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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人马合一 枪法绝技
    “不好!”

    朱武看到这一幕神色顿变。

    如果给这十几个骑兵拉开距离,重新冲锋,他们这没有列阵的一百多人根本抵挡不住。

    “快列阵,列阵!”

    朱武持刀大喝。

    但他才来到东湖寨,王景麾下的士卒只知道他是自己人,除此之外十分的陌生。

    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听从他的指挥。

    他面带急色,这次埋伏是他出的主意,一旦失败,他不仅无法救出自家的兄弟,在王景麾下也会丢掉所有颜面。

    朱武的办法其实没什么疏漏,主要是王景和他的两百士卒,没有把三十骑兵放近了再出手。

    不过王景也有自己的考虑。

    如果他刚才不出手,自己派出去诱敌的五十个士卒只怕要全军覆没。

    就算埋伏成功,大获全胜。

    剩下的三队士卒,只会以为他为了取胜,躲在后面眼睁睁的看着诱敌的人被杀,堪称心肠无比的冷硬。

    这样的上司,这样的首领,他们绝对不会真心的敬服。

    慈不掌兵,这句话说的不错。

    在真正的大将眼中,为了取得一场战争的胜利,麾下兵马的消耗是可以接受的,所谓的士卒不过是一串数字而已。

    但这是大将的行事准则,而不是只有两百多人马,实际上只有一都兵力的“都伯”的准则。

    兵马多了,即便是某些部曲全军覆没,但在整个大军之中折损的士卒很不起眼。

    不会有人以为大军主将心狠,反而会为大战获胜而唱响赞歌。

    兵马只有两百多的情况下,一下子战死五十人,这可是四分之一的折损!

    即便是精锐的铁军也禁不起这样的消耗,整个队伍的士气都会崩散,再也无法凝聚。

    朱武只需要考虑这次战斗如何取胜。这是军师的职责。

    但王景需要考虑取胜之后的事,心中要清楚得失。这是人主的大局。

    不过。

    朱武担心的情况并没有出现。

    王景在控制了坐下的战马后,双腿控制马背,猛然大喝一声,纵马冲锋,手中长枪如同飞鸟般灵动,直接冲入慕容氏的十几个骑兵身前。

    长枪灵动跳跃,在空中划过一个弧度,顿时带出四五道血光。

    他的枪法,只有在战马的配合下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

    七探蛇盘枪,注重守护自身,然后就像是盘旋的灵蛇一样,在看到破绽后发出致命一击。

    这门枪法适合万军从中冲锋陷阵,以及和猛将强者斗阵。

    赵云传承之中,还有另外一套枪法。

    传自童渊的百鸟朝凤枪!这门枪法灵动如飞鸟,仿佛暴雨倾盆,一枪快似一枪,是擅长收割小兵性命和虐菜的顶尖枪术。

    而缺点很明显,就是很容易让人成为一流猛将,但和顶尖猛将有着一些差距。

    王景所得到的传承三大分支,枪系技能没有完全开启,只激活了七探蛇盘枪的一式残招。

    但王景掌握了枪术精通,对任何枪法都能迅速上手,在吸收了一部分枪法经验后,他发现现阶段最适合自己的便是百鸟朝凤。

    所以这些天有意的领悟百鸟朝凤的招式。

    如今只是用了一些百鸟朝凤枪的技巧,出枪的速度就暴增。

    一枪刺出,似乎带着幻影。

    他的身形随着战马起伏,原本还有些生涩的骑术,迅速的和身体融合。

    王景的长枪如风、如暴雨,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向前连续突刺,十几个慕容氏骑兵就仿佛割草一样纷纷倒地。

    眨眼之间,众多骑兵的尸体轰然砸落地面,溅起大片的尘土。

    “哈哈哈哈,痛快!”

    王景大笑不止,在朱武呆滞和惊喜的眼神中,片刻把周围的骑兵尽数刺死。只留下受惊的战马不断嘶鸣。

    从降临这方世界到现在。

    王景虽然得到了神将的传承,但因为自身的实力不强,所以始终隐藏自身。

    现在一枪在手,纵马驰骋,眨眼间横扫敌骑,把自己的实力展现的淋漓尽致,着实让他出了一口闷气。

    “留下一队人看守战马,其他人和我一起攻寨!”

    王景发号施令,一马当先朝着远处屯堡的寨门奔去。

    在他身后,刚才还奋力和慕容骑兵搏杀的众多士卒当即高声应是。

    不久前。

    这将近两百的士卒看到慕容氏骑兵奔驰而来诱敌众人损失惨重的情形时,心中都有些惊慌。

    若不是王景就在他们身前,等不到埋伏成功,他们就已经丧胆。

    尤其是冲上前和落马的慕容骑兵厮杀时,往往几个人联手,才能斩杀一个受伤的骑兵,敌人的战斗力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但在他们眼中十分强大的慕容氏精锐,在王景夺取战马之后,纵马突刺,眨眼间就被一扫而空。

    王景展现出来的实力,让朱武惊喜不已。

    也让他们这些普通士卒气势大震,低落的情绪瞬间变的激动起来。

    按照王景的命令。

    刚才诱敌的一队留在原地看守战马,打扫战场。

    其他人全部紧跟着王景朝着屯堡方向奔去。

    在王景和慕容骑兵交战的时候,屯堡周围的众多百姓,都把目光投向这里。看到慕容骑兵被斩杀,他们的脸上露出喜色。

    慕容氏对裹挟而来的百姓并不看重,动辄斩杀,还强行驱赶他们攻城,短短时间,足有万五的百姓死伤了小半。

    如果没有慕容骑兵镇压,他们早就逃散一空了。

    屯堡高台的岗哨看到同伴战死,早就吹响了紧急的哨声。

    留在屯堡内的十几个骑兵急匆匆的提着兵器,准备上马。

    骑兵队正已经被王景射杀,屯堡的十几个慕容氏精锐没有人指挥,像是无头的苍蝇一样。

    有人想要固守,有人想要趁机遁走。

    这时王景已然纵马而至。

    没有任何意外。

    王景纵马来回,轻猫淡写的将十几个骑兵斩杀大半,剩下的人被扑上来的众多步卒围攻杀死。

    整个屯堡落入王景之手。

    王景进入屯堡之内,目光一扫,就看到了不少甲胄、兵刃,以及各种杂粮,马料。

    在角落里,还有几个缩着身子的年轻女子。

    她们衣衫褴褛,身上多有青紫,显然遭到了刚才那些骑兵的侮辱。八壹中文網

    王景眉头皱了皱。

    他招手叫来不远处的一个什长,让他带人清理屯堡。

    把这处屯堡的所有人丁物资,都分别清点等待搬运,屯堡内的几个年轻女子,也和其他百姓一起带回去。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