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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碗碗
    程晚钟是一周后去上班,她还有七天的玩耍时间。

    以前没朋友的时候,程晚钟总觉得时间过得慢。

    现在有个小伙伴,她反倒是不想上班了。

    吃过早饭,蓉姨在客厅里铺一张厚厚的地垫,小女佣买了很多玩具,程晚钟趴在地垫上和朝朝一起搭乐高。

    小孩子很聪明,程晚钟本来还想帮小家伙搭乐高,到头来发现自己总是帮倒忙。

    “你叫朝朝吗?”程晚钟趴在地上,双手托着脸问。

    小孩子点点头,小奶音软软的,“我叫霍朝朝。”

    “霍朝朝啊。”程晚钟念着这三个字,然后笑着对小孩说,“我叫晚晚,你叫我姐姐也行,叫晚晚也行。”

    “碗碗。”朝朝小奶音念着两个字格外好听,程晚钟当场拍板,“对,碗碗,以后咱们两个就是好朋友了。”

    朝朝点点小脑瓜。

    闻戾叔叔说要叫这个漂亮姐姐小阿姨,但是小家伙想叫碗碗。

    碗碗可爱,和他妹妹初初一样可爱。

    他还有个小狗耶耶。

    小孩子都比较喜欢可爱的称呼。

    小孩子搭乐高的时候,程晚钟趴在地上睡着了。

    她太困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三个小时后,程晚钟被高跟鞋声吵醒。

    她迷迷糊糊抬起眼帘,只见一双黑色高跟鞋映入眼帘。

    程晚钟连忙从地垫上爬起来,几乎同时,高跟鞋的主人发出一道质问声。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我和闻戾的婚房里?”

    啥?婚房?

    程晚钟震惊。

    她站直身体,看向面前的女人,用一种很认真的口气问,“你说什么?”

    “我说你怎么在我和闻戾的婚房里?”

    江清荞盯着程晚钟,心里倏地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就在这时,一个小男孩从厨房里跑出来,扑进程晚钟怀里,“碗碗。”

    小奶音甜甜的。

    江清荞没看清朝朝的正脸,不知道小男孩是混血,她下意识以为这是闻戾的孩子。

    “怎么可能?”江清荞喃喃自语。

    她似乎根本不相信眼前的一切。

    程晚钟把朝朝抱起来,她才不管这女人说什么,对小孩子说,“对不起,我睡着了,为了补偿你,我做饭给你吃,宝宝,你想吃什么?”

    “吃冰激凌。”朝朝眼睛亮亮的,他好像找到一个吃冰淇淋没限制的办法。

    “好。”

    “江小姐?”蓉姨提着水桶从楼上下来,看到江清荞后吓一跳。

    这女人又出现干什么?

    让她家先生吃回头草吗?

    江清荞听到声音,朝蓉姨看过去,“蓉姨,好久不见,他们……”

    江清荞指了指程晚钟和朝朝。

    她已经重新恢复镇定,和蓉姨说话时语气熟稔,仿佛就是这别墅的女主人似的。

    蓉姨是向着闻戾的,“哦,我家夫人和小少爷。”

    “怎么可能?”江清荞不相信,“蓉姨,别开玩笑。”

    “江小姐,您是知道的,我从来不开玩笑。”

    蓉姨语气认真,她不能让这个女人对先生造成二次伤害。

    江清荞离开后,程晚钟立刻凑到蓉姨身边八卦,“蓉姨,蓉姨,她是不是就是闻戾的白月光?”

    “嗯,不过也算不上白月光,先生估计都快忘了有这个人。”

    “怎么可能?蓉姨,你不是说过当初他们都谈婚论嫁了,肯定爱得很深啊,才五年,怎么可能就忘记了呢。”

    “能忘的,晚钟小姐,爱会消失。”

    程晚钟不太懂。

    她母胎单身23年,不太懂这其中的弯弯绕绕。

    爱情这件事,蛮复杂的。

    程晚钟八卦的时候,朝朝已经舔完一盒冰激凌。

    “碗碗,没有了。”小家伙拿着空盒子找程晚钟换新的。

    程晚钟也不会照顾小孩,朝朝想要什么她就给什么,于是打开冰箱给小家伙拿了个巧克力味的冰激凌。

    “谢谢碗碗。”朝朝好开心。

    他忽然就不想回家了。

    一辈子和碗碗在一起。

    然后每天都吃冰激凌。

    但是有点舍不得爸爸妈妈哦。

    两个冰激凌的后果就是,朝朝到晚上拉肚肚了。

    恰好闻戾来临江别墅,他生怕给霍庭森的宝贝疙瘩弄出个好歹,立刻叫了老宅的家庭医生过来。

    好在朝朝病得不严重,医生留下一盒药就离开了。

    “早知道就不给你吃冰激凌了,是我的错。”程晚钟摸了摸小孩的脸,悔得肠子都青了。

    小孩子很懂事,“是我自己要吃的,和碗碗没关系。”

    “好乖的宝宝啊。”

    要是她以后能生出来这么乖的乖宝宝就好了。

    闻戾推门进来,见朝朝没事后松了口气,“小朋友,还好你没事,不然你爸能提着大刀杀过来。”

    “叔叔,抱。”朝朝向闻戾伸出小手。

    闻戾以前就抱过他,小家伙还挺喜欢这个叔叔。

    闻戾把小孩子从床上抱起来,揉了揉他的小脑瓜。

    “还是你爸厉害,二胎都出来了叔叔连个女朋友还没有呢,不然朝朝给叔叔当小孩吧。好不好?”

    “那朝朝可以每天吃两个冰激凌吗?”

    “不可以。”

    “不要给叔叔当小孩。”

    闻戾笑了,“总算明白你爸为什么这么疼你了,朝朝,你和你妈妈很像。”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霍三儿的小媳妇时,朝朝现在的机灵劲儿和那时候的徐愉很像。

    “叔叔为什么没有宝宝?”朝朝忽然问。

    “因为叔叔没老婆。”

    “叔叔为什么没老婆?”

    “这个嘛,可能是因为叔叔的缘分还没到。”

    朝朝不懂,“碗碗不是叔叔的老婆吗?”

    忽然被点名的程晚钟:“……”

    小帅哥你说什么呀!

    这话可不能乱说啊!

    闻戾被逗笑了。

    “碗碗?才一天,你们两个就这么熟了?”

    闻戾这话是对程晚钟说的。

    程晚钟点点头,“当然啊,我超级喜欢朝朝,闻叔叔,他是谁家的孩子啊?”

    她觉得好玩,和朝朝一起喊叔叔。

    小女孩就是这么善变,前一秒还不想被他占辈分便宜,下一秒就自己给自己降辈分。

    “霍庭森家的!”闻戾揉了揉小孩子软软脸蛋儿,“你爸是不是霍庭森?”

    “是的。”

    程晚钟听说过b市三爷,就是没见过。

    原来闻戾和三爷是朋友啊。

    这下她确信不疑,她爸要是见到闻戾,肯定秒变小粉丝。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