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初初那孩子,还煞有介事地给橙宝讲故事。
好像这个才五个月的小豆芽能听懂似的。
而且初初这孩子本来就吐字不清晰,故事书上的字都还没认全。
中午时b市忽然下大雪,徐愉和霍庭森一起回到家。
夫妻俩在玄关处亲昵一会儿后才走进别墅。
初初躺在容婶怀里睡着了,桐姨正在照看朝朝和小豆芽。
小豆芽躺在婴儿床里,朝朝站在床边,几乎是专心致志地看这个小家伙。
“朝朝。”徐愉小声道,小孩子转过身,徐愉立刻抱了个满怀。
朝朝搂着徐愉的脖子,声音软软的,“妈妈,我和妹妹小时候也和橙宝一样爱吃小手吗?”
“嗯,小孩子几乎都有这个毛病,慢慢就没有了。”徐愉说,揉了揉朝朝的小脑瓜,“朝朝喜欢橙宝吗?”
“喜欢,小豆芽很可爱,等小豆芽长大了,我们可以一起踢足球。”
徐愉弯起唇角,亲了亲自己的孩子,“嗯,朝朝,小豆芽是闻叔叔和碗碗的孩子,朝朝要好好保护小橙弟弟。”
孩子很认真地点点头,“妈妈,朝朝会像保护初初那样保护小豆芽。”
徐愉应了声,她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
霍庭森脱了外套,挽起白衬衫袖管,把小豆芽从婴儿床里抱出来。
小豆芽似乎认错人了,一个劲把自己的小脸往霍庭森脸上贴,估计是把霍庭森当爸爸了。
“这孩子……”霍庭森表情一言难尽,“真不像是闻戾的种,就这撒娇劲头,估计算是闻戾那小妻子遗传的。”
朝朝去厨房吃冰激凌了,徐愉盘腿坐在地毯上,笑,“碗碗确实比较喜欢撒娇,我觉得橙宝这样挺好的。”
霍庭森握了握孩子的小手,“以后估计还是和闻戾像的比较多,这孩子长大后不简单。”
徐愉点头赞同。
毕竟是闻戾的种,多多少少不会太平凡。
徐愉和霍庭森说话这期间,橙宝还正扬着小脸和霍庭森贴贴。
小嘴里不清不楚地吧啦吧啦,不知道在说什么。
霍庭森皱眉,看向自己老婆,“给闻戾发信息,说他再不来领儿子,儿子就成我们家的了。”
“好嘞。”徐愉笑着说。
她还挺喜欢橙宝和霍庭森的互动。
以前想三胎是个女儿,现在觉得如果是个可可爱爱的小男孩也不错。
下午,闻戾冒雪来南山公馆。
客厅里暖和和的,霍庭森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橙宝撅着小身子趴在他怀里,睡觉。
朝朝不在客厅,初初坐在霍庭森旁边的地毯上自己一个人玩过家家,貌似橙宝在和初初玩。
闻戾走过去,笑,“霍三儿,多谢了。”
“闻戾叔叔。”初初开心地惊叫一声,跑过去抱住闻戾的腿,“叔叔抱抱。”
闻戾把孩子抱起来,坐到壁炉旁的沙发上,瞅了眼霍庭森怀里的娃娃。
“橙儿睡着了?”
“有一会儿了。”霍庭森挑眉盯着闻戾,故意刺激他,“你儿子今天把我当成你了,你要是再不过来把你家娃娃接走,估计明儿我和徐愉就是孩子的爸爸妈妈。”
闻戾笑,摸了摸初初的小脑瓜,“这倒不至于,我们家小豆芽虽然傻,肯定不会认错爸爸。”
霍庭森拧眉,“那可不一定。”
闻戾:“羡慕我儿子可爱就直说。”
霍庭森:“不要脸。”
他不仅有儿子还有女儿,他羡慕个鬼!
聊了一会儿后,橙宝醒了。
闻戾赶忙把孩子抱起来,孩子本来是想哭的,看到闻戾的那一刻瞬间收住眼泪。
贴贴。
闻戾也是无语了,这孩子不分地点不分场合的贴贴到底是跟谁学的?
霍庭森看着闻戾抱孩子的样子,忽然想到年少的种种。
过去闻戾是最恣意不羁的一个,没想到有一天也沦陷在这温柔乡里了。
霍庭森笑了笑,“闻戾,挺熟练的啊,在家没少带孩子吧。”
闻戾瞥了他一眼,“不然呢,让我老婆带孩子,这种事我还做不出来。”
程晚钟几乎用半条命才换来这个小家伙,因为肚子上有疤,现在还不让他碰,他又怎么会让孩子累她!
“桃山有一罐去疤膏,效果很好,离开的时候拿走给你老婆试试。”霍庭森道。
闻戾顿了下,“多谢。”
“客气什么?毕竟你这一副欲求不满的样挺显眼的。”
闻戾:“……”
霍三儿还是霍三儿,一如既往的毒舌,一点都没变。
当晚b市持续大雪,闻戾索性就住在南山公馆,反正今天程晚钟也不在家。
可能是新环境原因,小豆芽挺不适应的,哭哭啼啼的。
闻戾没办法,只好一直哄着。
抱着孩子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想给程晚钟打电话让孩子听听妈妈的声音,又不想打扰程晚钟睡觉。
忽然,咚咚咚——
徐愉走进来,看了眼小脸儿红红的孩子,“闻戾,给我吧,让我哄哄。”
“嗯,麻烦了。”
徐愉抱着孩子,轻轻地晃了晃,小豆芽抽了抽小鼻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徐愉。
“碗碗平时没怎么带过橙宝吧?”徐愉问。
闻戾应了声,“她身体不好,我也不舍得让她带。”
徐愉弯起唇角,“闻戾,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的时候吗?”
闻戾挑眉,不太明白徐愉的意思。
徐愉笑,“估计那时候你也没想到自己会恋上碗碗的温柔乡吧?”
“是啊。”闻戾抬手揉了揉太阳穴,笑着说,“那时候我喜欢的是开着越野车在格蓝岛的树林里任意穿梭。”
世事无常,程晚钟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意外。
徐愉抿了抿唇,“闻戾,这么长时间过去,你应该走出来了,我相信,碗碗从不后悔和你在一起。”
听到这话,闻戾顿了下,男人垂眸,唇角微微弯起,笑容苦涩。
“徐愉,你不能体会我的感受,我和晚钟的每一次拥抱,每一个亲吻,都会让我回忆起当初找到她的情景,特别是触及到她耳朵上的助听器,我恨不得杀了我自己。”
他没办法往前走了,闻戾永远停在了曾经差点失去程晚钟的那间没有窗户的屋子里。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