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珍珍单独抱着孩子回来,提起自己男人张华也不怎么高兴,陈秀云就知道恐怕是出了什么事。
当娘的,哪有不为自家女儿操心的。
姜馨玉把锅里的水添满,把灶眼里的柴添好,洗净手到了棚子下。
姜珍珍怀里抱着娃,后背还背着包袱,包袱卸在了板凳上。
婴儿正在姜珍珍怀里睁着眼,半岁多的小婴儿脸上看起来瘦的跟小猴一样,小脸上也没多少肉。
“姐,你这是咋了?姐夫惹你生气了?”
陈秀云从姜珍珍怀里接过孩子,“咋还没长胖一点,我给你送的麦乳精你没喂他?”
姜珍珍低着头说道:“麦乳精被张华她妈拿去送人了,母乳不够,大宝就吃些米糊糊。”
刚生完孩子时,母乳本来是够的,就没浪费麦乳精,这几个月母乳越来越少了,她说要给孩子喂麦乳精,婆母推三阻四的,最后才说被她送人了。
陈秀云想骂人,“当初我不是直接把麦乳精给你了?你没放好?”
姜珍珍不自然的说道:“你走了,我把麦乳精和罐头都交给张华妈了。”
张华家没分家,她只留下了钱和票还有点心,她妈给她送的其它精贵东西都被她上交了。
她会这样做也是因为她的工作是张华爸帮她运作得来的,她在张华家,即使生了一个儿子,底气也没那么足,总要在婆母面前表现表现的。
陈秀云的脸色比姜珍珍还难看,“你就是因为一罐麦乳精回娘家的?”
要是就因为这事就回娘家,那多少有些不合适。陈秀云不是赞同张华妈的行为,而是这事其实算不得大事,她和张华妈打过几次交道,这婆娘是个厉害有主见的,但总体不是个会苛待儿媳妇的。再说珍珍头一胎就生了大胖小子,张华爸妈都可高兴了,珍珍生完孩子,一天都给她炖一个鸡蛋,可没亏待了她。
姜珍珍垂着头,情绪看起来很低落,她的摇摇头说道:“不是因为麦乳精。”
一罐麦乳精,还不至于把她气回娘家。
“妈,我的工作没了。张华她妈让我把工作给张华的四弟妹,让我回家带孩子,说等以后有机会了,再给我找份工。”
这不是一份工作的事,而是婆母偏心的问题。
她嫁给张华时,张华的三弟和四弟还没结婚,现在三弟还在上大专也没结婚,不过四弟张超先结了婚。
张华家就算比起普通人家有些家底,四个儿子在这,前后结婚也要快把家底掏空了。
张超没结婚时,婆母就偏疼这个小儿子,说亲后,还给女方家里买了一台缝纫机和收音机。
等四弟妹进门了,她的工作也被让了出来,理由都是现成的,孩子太小,回家照顾孩子。
她是正儿八经的高中毕业学历,能在供销社上班,也是经过考试才上岗的,那也是她自己考上的,这个坑位能被她占住,那也是她的本事不是?婆母让她把工作让出来,她不乐意,最可气的是张华也帮着婆母劝说她。
听完姜珍珍的话,陈秀云半晌没说话。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那工作是张华爸妈出了力的,可让珍珍让出工作的理由也很充足。可要不是女婿的四弟妹不进门,这工作还好好的,这也足以说明张华她妈确实偏心。
与此同时,陈秀云心里也在想,是不是因为她男人死了,珍珍的婆家才会这样。
“姐,你上班的时候都是咋带的孩子?”
姜珍珍抹了一把泪,“大宝省事,有时我带着去上工,不带的时候有张华他大嫂帮忙看着,偶尔回家喂奶也挺近的。”
“我就是气不过,张华平日里也算听我的话,怎么到这时候就那么听他妈的?”
姜馨玉不知道姜珍珍婆家具体的事,也不说更多,很是自觉的去给大姐冲了一杯麦乳精。
“姐,等我下星期放假回家,你要是还在,我给你蒸绿豆糕吃。”
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估计也住不了多少天就得回婆家了。
陈秀云把包袱提进里屋,“回来也好,正好让我看看孩子。”
姜珍珍还没在新院子住过,打量了一圈,觉得比以前的老房子宽敞多了。
“小妹,玉珠呢?”
姜馨玉笑说:“二姐拍电影呢。”
姜珍珍瞪大眼,拍电影?
姜馨玉忙着洗头洗澡,姜珍珍就在棚子里打听姜玉珠拍的啥电影、咋就能拍电影吧啦吧啦的。
等姜馨玉在篱笆屋里冲完澡洗完头,整个人才算是神清气爽。
陈秀云拿出给姜珍珍做的新衬衣,“你试试,我做好了还没来得及给你送去。”
哪个姑娘不爱俏,姜珍珍回来时心情沉重,现在看到新衣服,脸上也露出笑容。婆母哪有自己亲妈好?婆母会偏心,亲妈却是什么都想着她。
大队长用喇叭喊“上工了”的声音响起,陈秀云同志还要去上工,交代了两人后戴上草帽就匆匆走了。
姜馨玉穿着干净衣服披散着头发坐在凳子上用搓衣板洗衣裳,姜珍珍把孩子哄睡了放在里屋的床上,蹲在棚子下逗小黑。
天空蓝的通透,日头太过毒辣,树上的蝉都无精打采的,顶着这么晒的日头,姜馨玉的头发很快就被晒透了。
姜馨玉晾晒衣服的时候,不经意间瞥见村里的老光棍张铁柱看着她家院门走过的身影。
“小妹,最近奶没来找事吧?”姜珍珍觉得,一阵子没回娘家,家里变化可不小。
姜馨玉梳着头,“她没来找事,之前爷和二婶还送了田鸡过来。”
姜珍珍撇撇嘴,“肯定是二妹拍上了电影,成了咱们大队的红人,他们才会来送东西。”
就像对待她,也是因为她嫁的算好的,回娘家才会被高看一眼,但即便如此,也比不上三叔家的志飞和跃华。
“姐,你最近看书复习了吗?”
姜珍珍无精打采的说道:“看了,不过看书时间不多,最近又光生气,哪有那么多时间看书。”
姜馨玉认真对她说:“姐,你一定要看书,以后机会来了,你要是抓住了,在姐夫家,谁也夺不走你的工作,谁也不能欺负你。”
上了大学,才能真正改变命运。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