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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干活
    没有哪一刻姜馨玉看到陈奕是这么高兴。

    天际的火烧云像是一副画卷,夕阳尽情的向土地挥洒着热情,日头晒的土地都是温热的,田边的绿草因为这些日子的酷热都显出几分蔫巴,地里的小麦金黄,社员们忙忙碌碌,一派丰收的景象。

    陈奕特地换了一身粗布衣裳,给王寡妇送了水后找到了姜馨玉,接过她手中的镰刀挥了起来。

    没一会儿,他的后颈出也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背上的衣衫也很快湿透,面庞被炎热的夕阳晒的发,手臂上的肌理随着干活时的动作一鼓一鼓。

    姜馨玉坐在一旁,把脸上的布摘了,用袖子抹着头上的汗,她的腰暂时是直不起来了。

    “你最近不去跑着放电影了?”

    陈奕手上的动作不停,“公社都在收最近都在收庄稼,最近晚上不用来回跑。”

    姜馨玉毫不掩饰自己的高兴,“那太棒了,以后你就有空帮我干活了。”

    如果不是现在的条件所迫,陈奕根本不会让她拿起农具在地里晒。他瞥了她一眼,见她的脸热的泛着一层红粉,额上的发都黏在头上,准备说个让她高兴的消息,“今天我带了樱桃回来,等晚上给你送过去。”

    姜馨玉眼睛那是噌的一亮。

    “对了,有个事你和你妈说一下,张铁柱昨天晚上应该是睡在村口的路上了,以后让你妈主意一点。”

    姜馨玉瞬间提起精神,上个星期在家的时候她还见张铁柱往她家院里探头呢,这人到底安的什么心?

    姜馨玉今天被分到了五分地的小麦,全部干完算六个工分,陈奕来之前,她大约割了三分多地的麦子,看着陈奕马不停蹄的干活,背上已经被汗湿透了,休息好的姜馨玉终于有了点良心。

    “你坐那歇会儿,我来替你一会儿。”

    姜馨玉眼尖的瞅见王寡妇往这边看了好几回了。

    陈奕也出了一头一身的汗,整个人和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他抓起粗布衣裳,随意在脸上抹了一把汗,站直腰说道:“坐一边去。”

    姜馨玉把拿在手上扇风的草帽递给他,“别晒黑了。”

    陈奕不戴,黑不黑的他无所谓,戴着帽子干活不舒服,也不知道她怎么就能又戴帽子又用布捂着脸,太阳这么毒,连夕阳的威力都这么大,为了不被晒黑,她也是挺绝。

    看着他弯着腰挥汗如雨,姜馨玉嗤嗤嗤笑出声。

    “笑什么?”

    “你以前没想过会在地里干农活吧。”

    陈奕也轻笑出声,那确实没想过。到现在这个百废待兴的年代的一切经历都很新奇。

    拉着驴车的社员走近,姜馨玉赶紧起身去抱堆成一堆的麦秆,把麦秆放上了驴车上。

    “陈奕,你咋恁会心疼对象,馨玉,福气好啊…”

    打趣了两人几句,这位五里桥大队的社员又问道:“啥时候大队会再放电影?”

    “等忙完这一阵,下次有新电影看。”

    社员有些兴奋,问是什么电影吧啦吧啦的。

    等麦秆全被装上驴车,社员才意犹未尽的拉着驴车往回走。

    陈奕闷着头把两分地的麦子全割了,干完后把镰刀往地上一扔,跟姜馨玉一样不将究的坐在田埂子上,随意撩起衣衫擦着汗。

    两人坐的挺近,她都能感受到他身上蒸腾的热气。姜馨玉心中感叹,以前这人多讲究啊,现在也变成了田里的糙汉。

    两人一人抱着一捆麦秆往回走,来回送了几趟,姜馨玉身上的汗就没停过,还发着痒。

    等把镰刀还到农具房,看着计分员给她记了六个工分,今天的工作才算是圆满结束。

    太阳已经要落下山头,夕阳余烬渐渐被暮色吞噬。

    能让疲惫了一天的姜馨玉展颜的只有晚上的炒田鸡了。

    她坐在小板凳上吃着杏子,等着锅里的水烧热,她好洗个头洗个澡。

    身上沾的麦穗和灰尘等乱七八糟的东西混合着汗液让人浑身发痒,不洗澡根本没办法睡觉。

    天色很快暗了下来,姜馨玉洗头洗澡时陈奕提了一布兜的樱桃过来。

    这樱桃是在野樱桃树上摘的,个头小,也不是暗红色,但酸甜可口,滋味很足。

    陈秀云对陈奕那是再满意不过了,眼见他转身要走,陈秀云忙把人喊住,“我给你做了件衬衣,你拿回家试试。”

    陈秀云当初给闺女们做衣裳时,王寡妇也给陈奕纳了布鞋做了一身衣服,她暗暗把他的尺寸记下了,又特地做大了一号,省的穿上小。衣裳不怕做大,就怕做小了。

    那几张相片可要花不少钱,小闺女心安理得的,陈秀云却不想占这么大的便宜。陈奕为小闺女花的钱越多,王寡妇难保不高兴的。

    陈奕接到衬衣时是真的意外了,衣裳料子虽然不是的确良的,但也是未来丈母娘陈秀云的一番心意。

    “多谢婶了。”

    陈秀云笑道:“客气什么,你经常来送东西,婶给你做件衣服不算啥。”

    “以后你可要把着点钱,别啥都舍得给馨玉买,总要为以后过日子精打细算。”

    陈秀云说小闺女不管用,只好在陈奕面前多交代几句。

    陈奕淡淡笑笑说道:“我知道的。”

    等陈奕走了,姜珍珍再次酸溜溜的说:“妈,你对他也太好了吧。”

    陈奕还没和小妹结婚,这待遇就已经比张华好了。想起一个星期都杳无音讯的张华,姜珍珍的脸又垮下了。

    张华好啊,真是太好了!这是不想跟她过了!

    姜珍珍心里咬牙切齿的。

    陈秀云白她一眼,“陈奕可没少往家里提东西,我给他做件衣裳那也是应该的。”

    她下午可见着了,陈奕给小闺女干活,王寡妇时不时的往那边看,那脸色虽然不难看,但绝对算不上好看。

    这边陈奕拿着白色的纯棉平布做成的衬衣回家时,王寡妇也在处理田鸡。

    王寡妇心里是真有点酸,陈奕对姜馨玉太上心了吧,给她干活那叫一个卖力。

    看他手里拿的东西,她随口问了一句“拿的啥?”

    陈奕把衣裳展开说道:“馨玉妈给我做的衬衣。”

    王寡妇心里那点不舒服又没了,心里暗暗点着头,陈秀云是个知好歹的。

    “快去试试吧。”

    陈奕说道:“等我洗完澡再试,不然穿脏了。”

    姜馨玉舒服的洗了一个澡,陈秀云的炒田鸡也做好了,配上放凉的稠乎的米粥,几个人在棚子下吹着小风吃了个肚圆。

    饭后又来了几个酸甜可口的樱桃,姜馨玉一身的疲惫消散了大半。

    李月珍爱上了炒田鸡这道美味,拿上小手电筒和工具,叫上姜馨玉和姜玉珠,准备去干票大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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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