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闪闪在查阅了他们地产中介公司的内部资料,找到了十栋202房主的联系方式后,很快就联系上了房主,并说明了情况。
尽管这房子是李超要卖给他的客户的,但并不代表朱闪闪没有权利卖给其他人,毕竟地产中介公司没有义务一定要把房子留给某人。
既然李超的客户还没决定付款买房,那只要伏裕能付钱的话,朱闪闪也可以帮伏裕抢了这房子。
这么做的话,没什么对错,只是会稍显不道德,并且说不得会让朱闪闪以后在店里面,受到被她抢了业绩的李超的排挤打压。
毕竟,李超的客户也就差点儿就决定付款买这套房子了,但朱闪闪现在抢了先儿,这肯定会让李超的心里产生不满的。
当然,对业绩少的朱闪闪来说,她才不会管这些的。
作为地产中介的业务员,朱闪闪肯定是更在乎得到更多的业绩,即使这样会被李超记恨针对,她也不会在乎的。
没过多久,朱闪闪联系完房主之后,就过来对伏裕说道:“伏先生,房主说只要你现在能付现金,那她现在就能过来签合同!”
“行!”伏裕闻言问道:“我临时过来的,现在身上并没有那么多现金,你帮我问问她,我当场转账给她行不行?”
“好!”朱闪闪答应之后,又去打电话联系了房主,然后告诉伏裕道:“房主同意了,因为临时过来看房,我这里也没有相应的合同,所以我让房主一起去店里面见面,可以吧?”
“没问题!”伏裕点头答应,然后就拉着朱闪闪一起离开道:“走!坐我车去你们店里。”
……
就这样,伏裕开车带着朱闪闪,回到安居地产中介公司了。
而伏裕这雷厉风行的速度,也是直接又把朱闪闪给弄懵了。
说实话,若非朱闪闪当了半年时间的地产中介,也见识和听说过一些土豪客户,但面对伏裕今天这不讲套路的租房买房方式,朱闪闪完全搞不清伏裕的真实想法。
当然,朱闪闪其实也有些看明白了,他明白别看伏裕穿着普通,但他肯定应该是个低调的富豪。
否则,如果伏裕没钱的话,那他今天无论是租房,还是买房,肯定是都不会这么轻而易举的答应租房或买房所要花费的价格的。
其实,对于突然决定买下十栋202这套房子的事情,伏裕也是深思熟虑想好了,才决定做的。
终究,有朱闪闪一直跟在他身边,那伏裕肯定不会有多少时间,能够单独一个人在十栋202的卧室。去查看那两道橙色光芒所指向墙壁里的东西的。
毕竟,作为地产中介的业务员,朱闪闪肯定不会单独留伏裕一个人在卧室很久的,多数时间还是想在伏裕身边,和伏裕推销房子的。
因此,伏裕觉得把十栋202这套房子给买下来,然后他自己一个人关起门来,查看卧室墙壁里的东西,那就很有必要了。
虽然这会让伏裕把他刚通过卖金条到手的钱,还没有放银行卡里存热乎,就给了别人,但买下这套房子对伏裕来说,并不亏。
相反,伏裕还赚了。
终究,这套房子是低于市场价卖的,如果伏裕买下的话,那对他而言明显是超值了,这是肯定能够增加他的资产的。
故而,其实伏裕是不后悔买这套房子的,毕竟这对他非常有利。
且不说买下这套房子,能解决伏裕现在需要住在金宁大学校外的需求,同时,这更能让伏裕单独去查看十栋202卧室墙壁里的东西。
安居地产中介公司,店内。
伏裕和世纪花园十栋202的房主见了面,对方是个皮肤白皙的少妇,看着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却让人觉得很有气质。
经过朱闪闪的介绍之后,那少妇虽然好奇为什么换成朱闪闪联系她,而不是原本和她对接,说了要把她的房子卖给别人的李超,但既然朱闪闪能帮她把房子当场全款卖了,那她就无所谓了。
虽然伏裕给不了现金,但当场转账的话,对即将出国的她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
于她而言,她现在就想赶紧卖了房子,还有处理国内的其它资产,然后出国离开。
由朱闪闪主持,伏裕和那少妇把房屋买卖的合同细节都谈妥之后,就签了合同。
随着伏裕当场用手机转账了买房的120万给那少妇之后,世纪花园十栋202的房子,就被伏裕给买下了。
剩下的事情,就得朱闪闪去处理了。
如果需要他们的时候,朱闪闪会再联系他们,反之,朱闪闪就不会联系了。
得了钱之后,那少妇问了朱闪闪,知道没有其它事情需要她做之后,就匆匆离开,似乎一刻也不想在店里面多呆的样子,很是急迫。
“这三把是世纪花园十栋202的全部钥匙,请您收好!我们可以互相留下号码,如果您以后有什么需要,可以直接联系我。”
朱闪闪之后把十栋202的全部钥匙都给了伏裕,又和伏裕换了号码之后,连忙恭敬的送伏裕离开。
这一次卖房,伏裕没有让朱闪闪失望,让她狠狠的提升了一笔大的业绩,这让她高兴的同时,也是对伏裕更加恭敬。
终究,伏裕这一次以出乎朱闪闪预料的速度,就买下了世纪花园十栋202的房子,并且还是全款买下,这出乎朱闪闪预料的同时,也是让朱闪闪见识到了伏裕的财力。
毕竟,能一次性说买房,就拿出120万买房的人,绝对不会是普通人。
可以说,伏裕是朱闪闪入职半年以来,所见到的最有钱的人,这使得朱闪闪对伏裕更加尊敬,完全就把伏裕当做上帝来对待了。
在朱闪闪看来,伏裕这样的优质客户,能现在随手掏出120万买房,那以后肯定会买更多房子的。
趁着现在和伏裕多熟络,那伏裕以后还想在金宁买房的话,说不得还会选择来找她,那这就代表她提前拿下了一个优质客户。
正是因此,朱闪闪现在才会对伏裕那么殷勤,为的就是能给伏裕多留下一点儿好的印象,从而为以后伏裕再想买房的话,来找伏裕做铺垫。
至于伏裕本人,她也并没有想多和朱闪闪浪费时间,因此他和朱闪闪客套之后,打了招呼,就开车去了世纪花园,他还想去查看十栋202卧室墙壁里面的东西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